零容忍!“见烟就查、见火就罚、违法就抓”大津口乡通报3起森林火情典型案例

大众报业·齐鲁壹点 10:05

通讯员 李玉林

为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,增强全民防火意识,现通报2026年3起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,愿以案为鉴、以案示警,让教训入心、让警钟长鸣。

案件一:

【基本案情】

2026年2月27日,大津口村解某某在山坡地里烧荒,乡防火突击队接到火警后,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,并移交大津口执法大队依法处理,执法大队依法罚款500元。

案件二:

【基本案情】

2026年3月19日,游客田某和其朋友在牛山口村华家林游玩,在林缘地带违规使用简易卡式炉具野炊,触发天眼火情报警,乡防火突击队、执法大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,依法罚款各200元。

案件三:

【基本案情】

2026年3月26日,王某在藕池村苗圃地里烧荒,触发天眼火情报警,乡防火突击队接到火警后,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处置,并移交大津口执法大队依法处理。

泰山景区在大津口乡共安装20处“天眼护山”火情监测预警摄像头,摄像头覆盖全乡,每天24小时不停旋转扫描,对非法用火和肇事人进行自动镜头锁定取证和实时报警。“天眼护山”火情监测预警系统可实现全天候监测,夜间通过传感器感应温度热成像,也能对目标进行准确的识别和跟踪,确保火情早发现、早处置。

“十年树木,一火成空。”人为因素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,违规野外用火不仅面临行政罚款,还需承担民事赔偿与生态修复责任,造成严重后果的更将追究刑事责任。切莫因一时侥幸、一次疏忽,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。

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,既依靠防火部门加强巡查、严格监管,也离不开广大群众的自觉参与。只有真正认识到森林火灾危害,实现从“要我防”到“我要防”的意识转变,才能从源头杜绝人为火患,真正做到防患于未“燃”。让我们共同行动,守护绿水青山,维护家园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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责任编辑:赵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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